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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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训】敦品励学 笃行尚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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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公开

依申请公开说明

  • 分类:申请公开
  • 作者:乾冰
  • 来源:校办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3-18 19:46

【概要描述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 

依申请公开说明

【概要描述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 

  • 分类:申请公开
  • 作者:乾冰
  • 来源:校办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3-18 1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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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 

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: 

  (1)涉及国家秘密的; 

  (2)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(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); 

  (3)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审议、处理过程中的信息; 

  (4)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; 

  (5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。 

  我校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,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,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 

  1、受理机构 

  我校办公室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,正式受理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。 

  通信地址:贵州省安顺市碧水路20号 

  邮政编码:561000 

  2、提出申请 

  申请公开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: 

  (1)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; 

  (2)申请公开的我校信息的内容描述; 

  (3)申请公开的我校信息的形式要求; 

  (4)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。 

  申请人应当按照“一事一申请”的原则提出申请,一个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信息项目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。 

 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表可以到校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我校门户网站上下载。个人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 

 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,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 

  申请人可当面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以信函到达申请受理部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。 

  3.申请处理 

  (1)审查 

  校办公室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,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 

  (2)登记 

 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,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,且申请理由合理的,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。 

  (3)答复 

 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校办公室将给予书面答复 

 



  (信息公开申请表请联系校办公室获取)

  邮箱:asez003@163.com

  电话:0851-3322200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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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 贵州省安顺市碧水路2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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