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训】敦品励学 笃行尚美
依申请公开说明
- 分类:申请公开
- 作者:乾冰
- 来源:校办
- 发布时间:2020-03-18 19:46
【概要描述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
依申请公开说明
【概要描述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
- 分类:申请公开
- 作者:乾冰
- 来源:校办
- 发布时间:2020-03-18 19:46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其他信息的,需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向我校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:
(1)涉及国家秘密的;
(2)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(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);
(3)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审议、处理过程中的信息;
(4)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;
(5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我校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,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,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1、受理机构
我校办公室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,正式受理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。
通信地址:贵州省安顺市碧水路20号
邮政编码:561000
2、提出申请
申请公开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:
(1)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;
(2)申请公开的我校信息的内容描述;
(3)申请公开的我校信息的形式要求;
(4)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。
申请人应当按照“一事一申请”的原则提出申请,一个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信息项目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。
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表可以到校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我校门户网站上下载。个人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,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申请人可当面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以信函到达申请受理部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。
3.申请处理
(1)审查
校办公室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,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
(2)登记
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,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,且申请理由合理的,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。
(3)答复
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校办公室将给予书面答复
(信息公开申请表请联系校办公室获取)
邮箱:asez003@163.com
电话:0851-3322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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